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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建设海绵城市 提升生态文明

2016/08/162958 作者:佚名
导读:我市是全国16个首批海绵城市试点之一,按照中央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国16个首批海绵城市试点之一,按照中央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海绵城市”即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是我市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今年1月,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武汉生态文明建议案》,全年督办。“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实施青山、四新示范区150个海绵化改造项目”被列入政府要落实的十件实事。目前青山、四新示范区海绵化改造项目正在大力推进,成效初步显现。但是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需要不断去攻坚克难。

12日,市政协召开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常委专题协商会议,围绕“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武汉生态文明”议题开展协商。金伟成等6位委员、专家围绕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面临的难题和问题,分别从总体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标准制定、投融资机制创新、海绵产业发展和推进海绵项目试点等不同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刊发发言摘要。

注重顶层设计 坚持突出重点

加快推进武汉海绵城市建设

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市经信委主任 金伟成  

我市2015年初启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建设成效,但对照国务院提出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攻坚阶段,为此建议:

注重顶层设计,编制出台一部科学合理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贯穿其中,把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出台《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形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以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加快规划的实施步伐。

坚持突出重点,研究总结一套切合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要确保海绵项目落地和质量,必须从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入手:坚持遵从武汉的自然特色;明确建设的重点,紧密结合武汉自然实际,重点做好城市内涝、面源污染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要求,对重点功能区、工业示范园区、成片开发小区应要求配建海绵体设施,对老旧城区要着重完善雨污管网系统;技术指标要明确具体;技术标准要形成完整的框架体系。

加大改革力度,探索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推进机构,对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另外还要建立联席审批机制、创新准入机制,把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

强化市场运作,强力打造一条实力较强的海绵城市建设产业链。要精心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材料产业、工程设计和技术咨询产业及施工产业。

加强宣传造势,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参与的海绵城市建设氛围。

发挥引导与统领作用

切实制定武汉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市九三学社社员,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亢德芝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工程,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坚持顶层设计、规划先行,发挥规划的引导与统领作用,科学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科学合理地制定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及重点。首先要摸清家底,明确海绵城市中长期建设目标。二是要合理细化我市海绵城市建设2020年近期目标,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实现主城区内湖泊水质均达到Ⅳ类标准及以上,实现城市生态底线的严格落实,基本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管理与控制体系与落实机制。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应突出“滞、净、排”,以此为导向,明确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

加快编制相关规划,实现规划的引领与统筹作用。加快编制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具体的刚性和弹性控制要求;加快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统、园林绿地、道路广场、建筑与小区四大体系专项规划编制,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分区域分类型针对性提出海绵城市建设措施与建设重点。

明确实施路径,保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落地。通过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实现规划落地,将水系统、园林绿地、道路体系等专项规划涉及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纳入年度城建计划,通过年度计划,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进行源头和过程的管控;通过行政许可管控手段,严格实施规划。通过规划管控和建设管控两个层面实现规划的落实,建立好多部门快捷联审机制,提升海绵城市规划落实度及效能。

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课题研究

加快形成武汉海绵城市技术标准体系

市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教授 张维昊

海绵城市建设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构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首先要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课题研究,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提供理论支撑。结合海绵城市总量控制、峰值控制、污染控制、资源化利用四大目标,落实“渗、滞、蓄、净、用、排”技术要点,分析建设项目需求,应从理论基础、应用技术、系统评估、政策指引四个方向开展专项课题研究。

其次要结合先进经验和本地特征,开展海绵技术系统分析,构建武汉市海绵城市技术集成。根据小区、道路与城市排水的不同需求,结合武汉市当地的气候水文资料,科学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合理选用海绵技术,落实海绵设施布局。同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和模型效果评估,甄选出小区、公园、支路及市政主干道等不同用地性质的海绵建设最佳技术集成,实现区域对不同建设目标的雨水消纳。

其三要利用水质水力模型的结果,指导形成基于城市的海绵技术标准,促进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目标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海绵改造,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分析管网及周边水环境容量等因素,形成基于城市的海绵技术标准,科学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还要发挥海绵联盟示范的“种子”作用,避免作假PPP模式,总结示范经验,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建议政府鼓励有经验的设计单位积极参与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借助海绵城市设计联盟,集中社会资本进行融资,实现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提升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档次,实现良性循环。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创新武汉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市政协委员,市台盟秘书长 赵晓河  

武汉被国家确定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主要采取中央和市财政拨款、金融机构贷款等形式提供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能力还不够。要破解市场化融资渠道不畅的难题,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基金。以污水治理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园林绿化费、征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及我市政府的专项拨款为基础,设立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基金,使海绵城市建设有一个比较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充分利用银行贷款。通过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优化贷款结构,规避债务风险,及时畅通银行渠道,使其长期发挥应有的融资作用。实行“贷款修海绵、收费还贷款”的政策,有效解决财政资金匮乏的难题,形成海绵城市依靠自身流动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采用PPP模式发展民间融资。我市要加快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PPP方案,首先是研究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回报率。同时,建立和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产权管理制度、优化融资市场结构,建立正常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融资主体的总体素质,建立和维护公平高效的海绵城市建设融资市场。

扩大股权融资。从股份公司的发展和进一步筹资考虑,应该允许海绵城市建设龙头企业建设或拥有多个海绵工程项目、经营多个盈利性海绵工程项目实体,同时开展其他方面的经营活动,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融资能力。

增加债务融资。丰富债券品种,建立品种多样、功能齐全、利率灵活的债券品种系列。要逐步增加中长期债券比重,形成稳定的中长期现金流,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

大力发展武汉海绵城市建设产业

发展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对于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具有独特的意义。我市应从设计咨询、建设施工、建材工业、设施维护和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打造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

加快发展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咨询服务产业。要建立设计机构和专家组成的综合服务平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整体提升我市工程设计咨询产业综合性、创新性竞争优势。

加快发展建筑施工服务产业。以资本为杠杆带动海绵城市产业发展,促进技术与资本联姻,使项目资金实现无缝化对接;吸收并购产业链优质资源,通过 “小核心,大网络”的商务集成运行模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形成全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的大型集团公司;练内功、严规范,以“工匠精神”践行“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发展。

加快发展海绵城市建材产业。围绕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带动建筑材料升级换代,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材料中的比重;推动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衔接;示范引领、推广转型成功经验。

加快发展海绵城市维护、运营、后期服务产业。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按照治理后的环境效果付费;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整体交给社会资本打包运作。

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从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加大公共投资,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购买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理顺资金渠道和管理机制

做好青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青山区政协副主席 熊治利

为加快青山示范区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为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铺开,甚至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议:

理顺海绵建设资金渠道。要尽快落实试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要统筹安排建设计划,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试点建设开展后,每年编制好项目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纳入到市区城建计划中统筹考虑,加强建设资金保障;明确多渠道融资形式,以试点为参考模式,在今后的海绵项目建设中,由政府统筹,企业参与,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理顺开发和保护的关系。青山区是老旧城区海绵改造示范区,正处在三旧改造、红房子改造等大规模城市建设阶段,结合海绵试点建设要做到:实施保护性开发,维护原始地貌形态,避免环境影响。

理顺机制和管理的关系。完善领导机制,今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也应该列入市区两级城建计划;实施常态化管理;明确监管部门,对今后海绵项目的报建、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全面监管,确保海绵设施的良性运行,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理顺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的关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青山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在于“排”,从长远看,就是要通过解决全区雨水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湖泊及水生态保护、水体连通、排水畅通、泵站布局合理、公园绿地建设与自然生态修复等问题,打牢青山城区海绵模式的坚实基础。二是大力推进海绵项目落地。要统筹推进项目施工,老旧社区主要结合旧城改造加以更新,城区道路主要对次干道选择性加以改造,公园绿地尽可能增加蓄水空间,东部开发区和滨江开发区建设要全面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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