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相关管理工作, 9月1日下午,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人社局联合组织召开“广州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会上,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南沙区建设交通局和市地税代表结合工作实际踊跃发言,广州市住建委副主任李昭晖和市人社局领导分别作了工作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我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相关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目前,我市在建工地参保率与全省先进城市相比明显偏低,与广州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称,距离“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全部(100%)参加工伤保险,已开工的建筑项目参保率达到50%以上”的要求差距较大,参保扩面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各部门、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站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发展稳定的高度,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做好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核心内容归纳起来概括为两个方面,即:“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兑现投保待遇。”同时,会议明确从9月1日至9月30日定为“全市施工项目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的自查自纠期”。自查自纠期间,各建筑企业需落实以下事项:对于今年9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必须先购买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今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未购买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的,必须在一个月以内补买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对于今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建筑企业应根据项目的进度购买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以保障项目的安全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依法修订完善施工许可办理指引。住建、人社等部门将于9月30日起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发现施工项目未按要求补买工伤保险的,责令停工。
会后,各施工单位均表示本次会议受益匪浅,对有关政策法规、工伤保险有了新的认识,并主动要求以后多参加类似的会议和讲座,齐心协力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广州、安全广州、文明广州、和谐广州”添砖加瓦。市人社局、地税局和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建设业主、施工企业代表共计22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