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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县住建局多措施确保节前农民工工资全额发放

2016/09/082375 作者:佚名
导读: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灌南县住建局在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之际,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工资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灌南县住建局在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之际,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工资。

首先,要求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严格落实清欠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实行实名制、建工卡发放。建设单位要监管施工企业发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严格监管项目部的工资发放,项目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足额把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立即组织力量在节前对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情况。监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吃紧的工程要重点跟踪、认真督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责任人尽快落实解决。同时,加强监督,严格追究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任。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不得将农民工工资发给小包工头,不得以任何借口恶意拖欠。按照“谁投资,谁处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施工企业将工资发给小包工头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该局将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上报省清欠办和住建厅,不良行为录入省市信用管理平台,将限制企业、建造师以及从业人员清除出我县建筑市场。项目经理将按照《连云港市项目经理行为考核暂行办法》(连监管〔2006〕636号)第十四条规定,对项目经理一次扣60分,并网上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合约定支付工程款,如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而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暂停该开发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对有关清欠问题的来访人员,及时接访,认真处理,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并开通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设立专人接听投诉电话,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并要求监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投诉接待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清欠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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