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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为建筑遗产保护开创了合理的新方法

2016/09/193123 作者:佚名
导读:在过去的两个世纪,尽管内外政治动荡,法国已逐渐演变为一个全球性的建筑保护力量。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尽管内外政治动荡,法国已逐渐演变为一个全球性的建筑保护力量。法国对国际建筑保护实践作的最重要贡献是在19世纪初建立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尤金·艾曼纽、维奥莱特·乐·德,他们在19世纪做了许多学术研究来恢复法国众多重要的历史建筑,发明了许多新的技术方法来处理衰败的中世纪建筑,为建筑保护开创了合理的新方法,侧重于某一特定时期的理想化恢复,对法国和整个欧洲大陆的官方政策产生了广泛影响。

集中式立法

在20世纪,法国继续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上起着领军作用,并引进了保存遗产背景和保护整个历史地区的全球性概念。法国对保护其建筑遗产显示出坚定责任感,表现在中央政府支持一系列的保护项目和方案,拥有先进的建筑保护培训系统,再加上多数法国公民对文化遗产保护持赞赏态度,这一切为法国建筑保护给予了充分保障。

从19世纪之交,由于法国大革命和随后拿破仑战争所造成的破坏,从个人最终到政府都对总结建筑遗产饶有兴趣,大家都在思考,历史建筑在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欧洲国家会受到怎样的待遇。法国普遍存在的历史遗迹总结、现状调查和结论在考虑城市规划的时候变得越来越重要。

1837年,强大的国家历史古迹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今天历史古迹高等委员会的前身。现在,委员会正在逐渐成为法国建筑与文化遗产权威咨询机构,已通过法律形式转移到了文化部。文化部目前是负责该国建筑遗产一个最重要政府机构。其建筑保护方法和透明的管理制度作为文化遗产管理的理想模式,自一开始就被其他国家灵活地采纳和使用。

法国20世纪管理结构的发展是以各种重要大法律的制定为基础的。第一部是1913年法案。该法案引入了两个保护类别:分类古迹,包括具有伟大历史或艺术价值的建筑;在册古迹,由一些需要保护的、不太重要的建筑组成的补充性名录。今天,法国有超过1.43万个分类历史建筑,近2.9万个在册古迹,每年大约有300至450个新增建筑。分类古迹包括布列塔尼的史前石墓墓葬、卢瓦尔河谷的城堡还有巴黎艾菲尔铁塔等。

分类古迹未经文化部许可,不能任意拆除、移动、涂改、恢复或修缮。文化部的首席建筑师官员必须监督所有上述授权工作。私人业主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由税务优惠待遇代为支付。每个分类古迹每年都需要由专门的政府建筑师来开展相关年检工作。

根据1913年法案,法国成为第一个正式提出“周围”概念的国家,即保护遗迹周围的环境。虽然人们关注的是建筑物本身,建造或拆除分类或注册建筑物的周围事物也要受到管制。对新建筑物的高度加以限制反映出人们非常重视城市或城镇建筑物的整体性。1943年,对遗址周围环境的保护范围扩大,半径长度达到了如果国会有特殊规定的,还会有所延长。如今,法国有超过3万个这样的保护区,分类历史建筑可视距离之内的工作必须预先得到文化部批准。

1913年法案还废除了世俗和宗教建筑在法律意义上的区别,并把法律性遗产保护延伸到了人造考古遗址残迹和可移动文物。这些可移动文物不管是否继续留在原来的位置,都得到了相关保护。

迄今为止,已有超过7.5万件可移动文物,包括建筑构件、家具、绘画,都被确定为国家级文物,因此得到合法保护。像建筑物一样,可移动文物自1970年以来划归分类古迹和在册古迹两个大类别之中。

1930年,保护具有“艺术性、历史性、科学性、传奇性,或美丽如画”的自然遗址公园和风景的法律得到认可,法国建筑保护工作的范围再次扩大。一个新的咨询机构——遗址、景点和风景高级委员会成立,负责协助文化部工作。该委员会的职能和运作类似于国家历史古迹委员会。像古迹一样,这些自然遗址根据其价值的两个分类进行保护。今天,法国已拥有超过2600个分类遗址和4700个在册遗址。

激励机制

整个20世纪,法国的遗产保护立法和行政机构创立了一个统一全面的财政激励制度。历史古迹国家基金成立于1914年,监督购买和修复历史建筑的资金分配。到1930年,大部分历史建筑都在接受政府财政援助。

在1966年修改的法律允许文化部部长要求私有业主对重要历史建筑实施特定的维修,前提条件是文化部为业主的修缮费用提供一部分资助。反过来,法律鼓励但不要求向公众开放建筑物。任何第三方的留置权都不适用于分类建筑物,文化部如出售这些建筑,必须提前发出公告。

由于这些严格的规定,在建筑物可以被指定为分类古迹之前,当地历史古迹区域保护人必须编制一个详细的分析研究,由业主主动或在第三方要求下与一位建筑师和艺术历史学家共同完成。在紧急情况下还有一个特殊的快速处理办法,当古迹受到拆迁、严重的修改、或者当它已经达到了严重失修状态,分类指令将在业主收到批准后公布。虽然业主可能会反对对其建筑物进行分类并向政府提出申诉,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然而,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将由首相做出最终决定。

古迹可以在未经业主的同意下在补充性名录上注册,因为由此注册带来的义务相比税收优惠而言要小得多,这是与分类建筑相同的。注册历史古迹业主的主要责任是提前4个月通知文化部任何对古迹的改变。

业主可以向文化部专业建筑师寻求意见,但业主没有听从他们建议的法律义务。文化部唯一可用的防止注册古迹受到损害的方法是提升该古迹分类级别至国家古迹。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赞助人开始资助法国修复著名历史建筑。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富裕的美国慈善家约翰·D·洛克菲勒,他投资超过3400万法郎,帮助恢复凡尔赛宫、枫丹白露的宫殿、兰斯大教堂,并鼓励政府对这些关键的历史建筑进一步投资。这个提议一直延续到今天,凡尔赛之友、法国文化协会、法国世界文化遗产基金会等组织在资金上参与了许多重要的遗址保护项目。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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