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2016年9月6日至8日,省民防局副局长沈斌为组长的省政府专项督查第三组赴盐城和淮安2市,督查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防局、省地震局有关处室同志参加督查。
督查组先后现场查看了盐城市区、阜宁县、淮安市区和盱眙县共计6个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听取了盐城和淮安2市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查看了相关规划、建设计划和管理规定等资料。
督查组对盐城和淮安2市及其辖县(市)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肯定,并对2市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与建议: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加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力度;二是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严把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三是提高社会参与程度,提高公众应急响应能力;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远期建设目标的实现。
现场检查
应急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