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在对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对象给予15万元安置补贴的基础上,对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并在雨花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被征收户,视项目签约时间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购房VIP奖励。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以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为契机,在“抓征拆、去库存、促增长”方面同频共振,积极打通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与消化存量商品房的通道,引导被征收对象通过自主购房的方式更好地改善住房条件。
“十二五”期间,雨花区先后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22个,完成改造7461户,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2个,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
推行城市棚改项目VIP政策
加大资金奖励。为引导国有土地棚改项目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安置且在雨花区购买商品房,该区出台了《雨花区国有土地棚改项目被征收户购房VIP奖励实施办法》。在长沙市对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对象给予15万元安置补贴的基础上,对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并在雨花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被征收户,视项目签约时间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购房VIP奖励。
搭建选房平台。为让被征收户能够方便、快捷、满意地选好商品房,该区住房保障部门采取制作棚改项目周边房源分布图、开发房源系统选房软件、预控优惠商品房、提供二手房源信息等手段,为被征收户选择货币安置、购买辖区房源提供便利和服务。
试点拆迁安置指标回购
为满足集体土地上拆迁群众多元化安置需求,该区选择了4个片区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指标回购试点。具体操作程序是,由区城投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针对试点地区的纯农户、半边户和世居非农户,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和7.5万元的指标价对自愿申请处置多余安置住房的拆迁户进行安置房指标回购。自愿申请处置多余安置住房的拆迁户必须以户为单位,且每户必须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安置房,处置多余安置房时,申请人必须保留至少一套安置房。实施指标回购的拆迁安置户,政府鼓励其将保留的安置房进行出租,投资获利,就近购买环境舒适的商品房居住。从2016年起,如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政府给予2万元购房奖励。
化解商品房存量效果明显
该区累计发放棚改项目征收户购房奖励资金2505万元,已有501户被征收对象购买商品房,预计2016年通过棚改新增购买商品房1700余套。农村拆迁安置指标回购1536人,回购安置指标面积约13万平方米,累计支付回购资金4.5亿元,其中大部分回购对象选择购买商品房。2015年,该区实现商品房销售(网签)面积354.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52%,增长幅度较大,有效化解了现有商品房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