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颁布以来,我省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组建、调整了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颁布了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通过实践上升为省地方标准,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原第二届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将推荐第三届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范围
在川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房屋建筑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中从事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设计、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推荐条件
1、诚实守信,学术严谨,作风正派;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审查机构任职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且身体和工作条件允许参加审查工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累计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5年以上。
4、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5、作为结构专业负责人主持过2项及以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1项及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或者作为专家参加过5项及以上省级住建部门组织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6、熟练掌握有关计算机软件的操作使用。
7、本人自愿,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三、专家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的程序进行。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符合专家推荐条件、拟自荐省超限审查专家的技术人员请填写“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推荐表”(详附件),呈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专家及签报内容进行程序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形成是否推荐的意见。
推荐表纸质件及电子文档请于10月30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抗震办公室)。
通过我厅审核的第三届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名单将予以公布。以上超限审查专家将作为下步认定具有超限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重要依据。
请各相关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共同做好第三届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的推荐工作。
附件: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推荐表
联系人:王正卿 联系电话:028-85568170
王林楠 联系电话:028-85521659
QQ邮箱:56820991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