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全力冲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
2011/03/17168
作者:佚名
导读:昨日,连云港市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2011年城市园林绿化动员大会。市长杨省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志在必得的信心,增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打好创建活动的攻坚战,形成人人参与绿化的
昨日,连云港市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2011年城市园林绿化动员大会。市长杨省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志在必得的信心,增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打好创建活动的攻坚战,形成人人参与绿化的社会氛围,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副市长董春科出席会议。
2003年以来,连云港市不断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步伐,“十一五”期间,已累计投入60亿元。截至去年底,城市绿地面积达391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7.3%,绿化覆盖率达41.7%,人均公园绿地11.8平方米。但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来衡量,仍存在一些差距。
杨省世指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构筑绿色屏障,保护城市生态安全,是建设国际性海滨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单位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建设绿色生态连云港,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性海滨城市。要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营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创业投资环境,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发展要素,促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主动适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建设幸福港城的一项民生工程、基础工程,加快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居住品质,促进提高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之年,为确保年内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全年市区计划完成绿化投资6.7亿元,新增绿地面积314.1公顷.包括12项河滨绿化、19项公园广场、37项道路绿化、27项社会绿化等。
杨省世强调,要把城市园林绿化的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级责任部门和单位,健全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政府部门要加强投入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绿化法规,动员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中去。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分解为区域性绿化方案,细化成年度实施计划。要结合新城建设、片区开发,加大绿量,结合旧城改造,抓好绿化景观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土壤盐碱大、条件差,绿化难度大,要广泛借鉴天津等沿海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经验,加强适宜品种、实用技术的开发和引进,积极推广种植景观好、易存活、管理费用相对较低的植物。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养护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要认真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研究出台蓝线、紫线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水系和历史文化的保护与管理。要从制度上明晰“种、管、养”责任,将资金支付与栽种质量、养护质量紧密挂钩,保证绿化投入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评审,时间紧、任务重,当前绿化的黄金季节已经来临,杨省世希望全市迅速掀起园林绿化建设热潮,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会上,下达了2011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印发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印发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印发了《连云港市城市绿化奖励办法》。
文章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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