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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道路绿化有新标准:栽植成活率应达95%

2011/03/21315 作者:佚名
导读:3月20日是天津市植树节。记者获悉,天津市从今年2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新标准突出生态优先,突出因地制宜,突出植物成活率,突出养护管理等,要求道路绿化栽植成活
    3月20日是天津市植树节。记者获悉,天津市从今年2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新标准突出生态优先,突出因地制宜,突出植物成活率,突出养护管理等,要求道路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

    据了解,原标准于2004年颁布施行,7年来,在规范城市道路绿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将绿化创新模式、植物新材料及先进技术进行广泛推广,更好地指导绿化实践,推动全市市容园林事业不断发展,天津市对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据介绍,新标准保留了现阶段依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部分,去除了原规程中一些规定繁琐、不利操作的内容,更加严谨、清晰、简便、易行。新标准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的规划、设计、施工,更切合天津市道路绿化工作实际,更加适应未来数年天津市道路绿化建设的发展。

    新标准具有五大特点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突出生态优先。道路绿化是建筑景观、自然景观以及各种人工景观之间的“软”连接,不仅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也是生态宜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标准紧紧围绕天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标,更注重生态效益最大化。二是突出因地制宜。在近年的绿化提升改造中,投入大量资金从南方引进了一些植物品种,突出了道路景观效果,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一些植物不适于在天津市生长。新标准新增了“所选择的植物应能够露地过冬,且在道路上能够正常生长”。同时,新标准不为绿化而绿化,将原标准中要求立交桥下实施全绿化改为“桥下高度低于5m的,应利用边缘空间进行绿化。桥下空间高于5m的,应选用耐阴植物充分绿化”,强化了生态配置的原则,使道路绿化更科学、更合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三是突出植物成活率。原标准中仅对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和行道树栽植的植物成活率有要求,使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尺度掌握不确定,而新标准则在基本规定中要求“道路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将保障植物的成活率作为道路绿化的一个基本要求,体现了标准的一致性。四是突出植物生长。新标准将树穴从“1.2mx1.2m”扩大到“1.5mx1.5m”,将“栽植槽宽度不小于1.2m”扩展为“栽植槽宽度不小于1.5m”,同时要求“道路绿化必须满足植物生长的最低土层厚度和必需的营养面积”,“每株树的营养面积不得小于2㎡”。此外,新标准还对道路绿化灌溉设施作出了具体规定,“道路绿化应具备必需的灌溉设施,小于2000㎡的自然地块应设立1处上水设施;大于2000㎡的自然地块,每增加1000㎡应多设立1处上水设施,或每200延米设立1处上水设施。”为确保植物正常生长确立了提供了法制保障。五是突出养护管理,明确规范了不同道路的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突出强调对新建绿地养护管理:如打草、中耕、浇水等的具体措施,将有效避免只建不养、重建轻养的现象。
文章来源:北方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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