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为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过程监管,提升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我市将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对送检样品执行采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统一将我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纳入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有效管理。
据了解,市直管在建的工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主要指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等材料)。从2017年1月1日起必须实行见证取样与唯一性标识。
自2017年1月1日起留置的砂浆、混凝土、钢筋原材料未植入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试件检测单位不得收样。
通过实施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我市对送检样品执行采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可确保试块、试件和材料的代表性、真实性,防止虚假检测报告,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全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