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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提升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水平

2016/12/281089 作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导读:今年,北京市明确了诚信体系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由政府主导市场行为评价;第二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由协会负责市场行为评价;第三步,在培育资信评估机构等条件成熟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信用评价,供政府部门、市场各方主体以及社会公众使用。

亮点:诚信体系建设

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服务的重要途径,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2015年,北京市成为首批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对接的地区之一。截至201611月,共有3112家施工总承包企业、438家监理企业、81家质量检测机构、96433名注册建造师、11347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了评价。
今年,北京市明确了诚信体系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由政府主导市场行为评价;第二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由协会负责市场行为评价;第三步,在培育资信评估机构等条件成熟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信用评价,供政府部门、市场各方主体以及社会公众使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取得重要进展,信用已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因素。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服务的重要途径,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探索实行市场行为评价制度

整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涉及建设管理事项的各信息系统,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并在门户网站开辟“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窗口,向全社会公开了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工程业绩等10类信息,实现了项目、企业、人员、诚信四大数据库的互联互通。

2015年,北京市成为首批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实现对接的地区之一。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北京市实际的诚信评价制度。印发了《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新的施工评标办法。

2013年开始,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市场行为,每天由系统自动汇总评价,评价结果以信用标的形式应用于工程招投标的评标环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

2014年,又陆续对工程监理企业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市场行为评价和信用差别化监管。

截至201611月,共有3112家施工总承包企业、438家监理企业、81家质量检测机构、96433名注册建造师、11347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了评价。

20161月~11月,全市采用信用标进行评标的项目共1504项,占全市总承包招标项目的69.1%。合同金额1521.6亿元,占比88.7%


市场行为评价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没有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市场行为评价难以做到公正、科学。反过来,监管信息平台和市场行为评价,不仅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撑,更能够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在两年行动中,我们以监管信息化为载体,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将市场行为评价与执法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执法人员通过无线上网,当场就可以送达执法文书。执法和行政处理、处罚全过程都记录在监管信息平台上,处罚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在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

二是实施差别化监管。在坚持“双随机”执法的同时,将评价排名靠后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其在施项目的执法频率,让有限的执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两年以来,在工程质量方面,共立案处罚4046起,处罚金额达5898万元。在市场行为方面,共查处违法行为135起,罚款金额1545万元,其中违法发包等4类主要违法行为84起。

三是施工现场和招投标市场的信息化联动。工程质量、市场行为执法中形成的处罚、动态监管记分等信息,成为市场行为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动态评价及时反映到招投标市场,直接影响企业的评标结果,形成了“违法必失信,失信必受罚”的良性机制,极大提高了企业和人员的守法意识。


实现“双公示”,构建约束有力的市场信用环境

今年,按照北京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已编制完成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的清单目录,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双公示”专栏,链接了“信用北京”网站。

从今年101日开始,委员会所有的行政审批与处罚信息,在作出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一律向社会公示,不仅保证了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也为构建约束有力的市场信用环境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诚信体系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由政府主导市场行为评价;第二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由协会负责市场行为评价;第三步,在培育资信评估机构等条件成熟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信用评价,供政府部门、市场各方主体以及社会公众使用。

今年年底前,北京市的相关行业协会将开展对地基基础企业的评价工作。同时,建筑装饰、机电安装等行业协会也完成了评价系统搭建、制定评价标准等工作。评价工作正逐步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承包企业扩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持续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规范北京建筑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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