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开挖应参照规范所给定的坡率进行开挖,开挖时现场要有专人指挥,边开挖边检查坡率和坑壁安全。
2、无水基坑施工时,基坑顶应留有不小于1.0m的护道,护道外设排水沟,基坑基础尺寸外各留0.5~1.0m作为集水坑和排水沟用地。
3、挡板施工基坑时,基坑顶不得堆放机具等杂物,挡板间距应按基础尺寸最小值控制,坑顶排水沟离坑壁1.0m以上,并应有防渗措施。
4、有水围堰施工时场地布置应密切结合总体工程所在位置、现场实际情况,以对河流影响最小为原则,同时满足自身稳定和防洪要求。
5、明挖扩大基础砼浇注模板严禁使用土模或编织袋,推荐用大块组合钢模。
6、弱风化岩层基底若呈向内倾斜形状,应凿成不小于30cm的台阶,在靠近基底30cm处开挖需要放炮时,应采用松动爆破,保证基底地质不受扰动。
7、基坑应避免超挖,若超挖应将松动部分清除,处理方案报监理及设计单位批准。
8、砼灌注应采用泵送或串筒灌注,罐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