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了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1号)要求,按照“腾”、“拆”、“修”、“控”不同治理改造方式,截至2016年11月,全市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累计完成962幢,完成任务面积34.76万平方米,按幢完成年度任务121.37%、按面积完成117.66%,提前完成省定70%的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2016年10月10日温州鹿城区倒房事件发生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开展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全市范围共排查房屋10087幢,排查出新增疑似危房625幢(除前期已鉴定的丙类房屋),对排查出的疑似危房建档建册,制定预案。
建立了城镇危旧住房安全防范机制。针对未能及时进行治理改造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一是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推广全区域、常态化、网格化的住宅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市老城区、安吉县、长兴县均委托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大部分县区建立了应急处置制度,制订住宅房屋倒塌事故应急处置和维稳预案,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开展老城区危旧住房维修加固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统一规范湖州市老城区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维修加固方式的操作流程的通知》,对危旧住房采取维修加固方式的项目审批流程、业主或产权单位委托方式等予以明确。同步召开了老城区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试点工作推进会,对红丰新村40幢、吉山新村193幢、市陌新村36幢等五幢房屋作为试点采用维修加固方式开展解危工作,现已完成维修加固方案专家评审,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