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意见征求
2013/09/131050
作者:佚名
导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9月10日发文表示: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颁布至今,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
工程造价信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9月10日发文表示: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颁布至今,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
发文内容提出:为了让此《办法》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会对该《办法》进行修订。但是在修订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为修订更好更合理的《办法》打好基础。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和机构本身的实际情况,就《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修改的建议和理由进行研究,然后提出相关意见。
注: 书面意见在10月底前将反馈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gwj@mail.cin.gov.cn。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联系人:程文锦;联系电话:010-5893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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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info.zjt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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