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结果公示
2014/05/30666
作者:佚名
导读:据造价信息业内人士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近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结果公示。
据造价信息业内人士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的有关规定,对近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0日。
二、申辩或举报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申辩或举报,申辩或举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一)申辩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经原初审管理机构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申辩材料由初审管理机构统一上报,并附报送申辩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
(二)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三)上述两点中提到的有关申辩和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其他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无任何关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不挂钩。
四、联系方式
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联系电话: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结果(下载)
文章来源:造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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