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线路路径的选择应合理,应避开易撞、易碰、易受雨水冲刷和气体腐蚀的地带,并应避开热力管道、河道和施工中交通频繁等场所。
2、施工现场内的低压架空线路在人员频繁活动区或大型机具集中作业区,应采用绝缘线。
绝缘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并不得直接捆绑在电杆、树木、脚手架上,不得拖拉在地面上;
埋地敷设时必须穿管,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3、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应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的允许电压降不应大于额定值的5%。
3)导线跨越铁路、公路或其他电力线路时,铜绞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钢芯铝绞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铝绞线不得小于35`mm^2`。
4、线路相互交叉时,不同线路导线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线路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弧垂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6、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时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当施工现场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必须位于低压线路上方;电力线路必须位于通讯线路上方;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值。
8、线路不同档距时的弧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安装曲线的规定。
9、在同一档距内,一根导线的接头不得多于1个;同一条线路在同一档距内接头不应超过2个。
10、架空线路跨越公路、铁路或其他电力线路及厂内道路处不应有接头。
注:转角或分支线为单回路,其分支线横担距主干线横担为0.6m;为双回路时,其分支线横担距上排主干线横担为0.45m,距下排主干线横担为0.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