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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待遇(2.14)

2017/02/15468 作者:佚名
导读:某企业新员工李某在作业过程中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六级劳动功能障碍。李某尚在试用期内,企业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某企业新员工李某在作业过程中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六级劳动功能障碍。李某尚在试用期内,企业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企业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李某伤残补助金

B、该企业可单方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但应该按月发给李某伤残津贴

C、李某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该企业不得同意解除

D、企业难以为李某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伤残补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见教材P279。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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