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复试要求
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2.确定检测单位的基本原则
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