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对住宅建筑规划、设计阶段电梯配置、选型、布置、电梯安装以及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
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在电梯设置要求方面,标准在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宜设置电梯”的要求。
针对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现状,重庆又是山地城市,住宅多以20~40层的高层建筑为主,标准提出,“高层住宅建筑中,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并给出了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技术参数,要求“至少应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
按照标准,“电梯候梯厅应为公共空间”,“机房应安装满足电梯安全运行需要的空气调节器”,“在住宅施工过程中,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电梯轿厢内应清晰标示正确乘梯方法、遇到电梯故障或其它紧急状况时的操作步骤,并应有禁止危险动作的警示标志”。
此外,针对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标准提出,“安装在同一住宅内的多台电梯设备宜由同一维护单位进行维护”,并明确可以立即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的电梯故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