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
刘波:常德市政府欧盟亚洲环境支持项目联络办公室中方协调员;中国海绵城市理念先行倡导者、反城乡硬化运动发起人
Q1:作为海绵城市先行倡导者,您最早关注这个领域是什么时候?为什么会关注?
关注城市发展和水生态问题最早在1991年,当时在常德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作,参加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及乡镇企业发展情况调研,鼎城区有一个村办水表生产企业,用水表模具生产水表铁件,生产过程中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农田,导致农田寸草不生,土壤颜色改变,场景触目惊心。当时在向市委书记汇报乡镇企业发展情况时,特别将乡镇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单独提出来,希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但并没有受到重视。
2000年-2004年,在担任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秘书长期间,在全省很多城市及县城考察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当时湖南全省除常德市外,100多个城市及县城都还没有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露天堆放是主要处理方式。当时这些垃圾堆场经常发生塌方、自燃以及蚊蝇滋生、臭气扰民等问题,特别是生活垃圾渗滤液对自然水系、地下水及环境的影响非常严重,现场情况令人揪心。当时年年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只注重街面清扫、保洁,对垃圾处理方式关注不够。
这期间,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越建越大,自然水系不断被填埋,像长沙的清水塘、砂子塘、东塘等众多湿地在城市扩张中被填埋、被消失,只剩下地名了。全国其他城市也是类似的情况。同时城市河流被污染的情况也在加剧,象常德市的穿紫河,自从启动治理工程后,年年投入资金治理污染,但年年不见成效。湘西古丈县的垃圾堆放场位于沅水河边,而下游就是沅陵、桃源、常德等中小城市和乡镇。湘潭市生活垃圾堆放场处于湘江岸边,数十公里外就是省会长沙。郴州市采矿业和株洲市冶金行业发达,工业、矿业废渣、废水直排湘江,造成湘江重金属超标。浏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一处山坳里,垃圾堆放深度超过80米,山下就是数千亩良田。凡此种种,导致很多地区流域上下游水生态环境的关系极不正常。
从新闻报道来看,南京的秦淮河、成都的府南河等众多城市河流治理效果都不太理想。城市地面过度硬化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在加剧,内涝、天坑、热岛效应以及城市极端气候现象频繁出现,各地都呈现年度周期性的规律,民众看海成为茶余饭后的日常调侃。这些情况绝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建设模式绝不是这样的结果。
Q2:请您介绍一下2004年欧盟常德项目申报及实施情况。
2004年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常德方面试图以招商引资开展中欧合作,但歪打正着,对接的是欧盟亚洲环境支持项目,2个欧洲城市和一个亚洲城市联合,可以申报亚欧环境对话项目,欧盟资助额度可以达到50万欧元,但申报条件要求高,申报成功率低,而且它不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项目,仅仅是环境对话、交流项目。
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等众多政府部门对此并不感兴趣,申报工作最后落到我的手上,却让我倍感兴奋,这正是试图寻找解决我所关心的环境问题的好机会。作为长期关注环境的有心人,我将项目主题定位到城市水环境治理。最后在多方努力下,常德市政府、德国汉诺威市政府、湖南省建设厅、荷兰乌特勒支市政府、汉诺威水协、湖南省建设厅成为了项目合作申报单位。
2005年12月,在经过长达17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欧盟终于批准了这一项目,以穿紫河为例—促进亚洲城市可持续发展。随即项目城市成立了办公室,我成为项目中方协调员。这是一个很神奇的故事,欧盟能够在100多个申报项目中唯独批准常德项目,1%的通过率,难怪很多人对此不抱太大希望。
2006年3月,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项目启动会议及第一次国际研讨会在常德华天大酒店召开。20多位欧洲和100多位国内及其他亚洲国家的水资源官员及专家齐聚常德,开启了亚欧水资源环境的对话和交流之旅。随后的两年,三次国际研讨会、四次能力培训以及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频繁在常德和欧洲城市进行。通过多次在欧洲城市的考察和欧洲专家的介绍,深入了解了欧洲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情况。
2008年9月,在欧盟常德项目结束之际,我又推动常德市与欧洲专家合作,编制了《水城常德—常德市水生态规划》,2009年10月,趁着常德市开展江北水系治理工程的东风,又建议常德市政府邀请德国专家参与船码头机埠改造项目、护城河治理项目的设计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按照欧洲的理念,将常德建设成类似欧洲生态城市的中国样本的愿景,已经初步成型。
Q3:您在长期促进中德水资源领域合作的过程中,了解到德国有哪些好的经验?应该如何运用这些经验?
通过参与中欧水资源合作,我切身感受和分享到了欧盟国家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以及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其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实施流域管理,法律、行政、政策、公众参与都围绕这一框架进行安排。
《水框架指令》明确了所有欧洲国家流域治理的责任、目标和治理行动时间表。行政架构上成立流域管理委员会,例如莱茵河流域沿线9个国家各自推选一名代表成立9人管理委员会,最下游的荷兰代表担任这个委员会的秘书长,拥有最重要的话语权,因为流域治理的效果由最下游的国家评定。截止2015年,《水框架指令》明确的治理目标基本实现,彻底改变了自工业革命以来欧洲大陆水生态状况,经济发展方式完美转型,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欧洲形成了完备的生态工业体系,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欧盟国家的低影响开发理念和实施效果,以及科学的城市规划、完美的地下污水传输和处理管网,优美的自然环境,都给中方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上世纪90年代,低影响开发理念在欧美国家基本确立,澳洲称为水敏性城市。这一理念的核心就是任何开发项目在开发前后要保持环境影响基本不变,包括水文、水质、生态环境指标等等。其中最具有标志意义的项目就是2000年汉诺威世博会展示的康斯伯格小区项目,这一项目完全贯彻了低影响开发理念,将各种绿色技术集成投入到社区规划和建设中,包括雨水收集、蓄留、处理系统,太阳能利用,被动式设计及建筑节能材料运用,形成低碳、绿色社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康斯伯格小区无疑向世界预示了城乡发展的方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最早也源自这里。
2010年10月,受九三学社中央的邀请,我起草了《关于科学利用与管理城市水资源的对策建议》,并成为2011年3月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97号提案,正式向国家建议实施流域管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乡生态环境。2012年5月,又给全国七大流域80位市长写信,呼吁减少城市硬化面积,修复城乡生态。2013年3月,在新浪微博发起反城乡硬化运动阅读数达到30万人次。随后在各地城市宣讲海绵城市理念,“让城市像海绵一样”成为了我的中国梦。
Q4:常德市作为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有什么优势资源和问题?
常德市的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常德地处洞庭湖滨,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有2800多年的建城历史,常德人民对水有丰富的情感。因为欧盟常德项目,常德成为国内最早与欧盟开展水资源全面战略合作的城市,我在常德水系治理过程中,形成了对海绵城市建设深刻的理解。在开展江北水系治理过程中,常德市成立了以市长挂帅的水系治理领导小组,规划、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相关工作。这实际上就是流域管理机构的雏形,工作力度相比其他城市要大得多。但是,低影响开发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当时没有形成气候,决策部门受历史局限,没有实现流域性的战略目标。数年时间里,换了五任市长,四位书记,分管城建的市长也数度易人,领导人理念上的偏差,导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结果。目前在海绵城市建设进程中,急需修正水系治理思路,制定全方位的流域治理计划,实现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
Q5:请您为我们介绍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的策略及进展,有哪些初步成果?
2015年5月,第一批16个城市启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以来,在原有申报方案的基础上都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在局部范围内例如社区、道路的低影响改造,建设了一批生态植草沟,生态滤池系统,基本上有了海绵社区低影响的概念。由于各地城市申报范围大多在数十平方公里范围,建设资金在数十亿至数百亿之间。中央财政的奖补资金仅占项目申报资金的10%左右,地方融资渠道暂未打开。因此,各地城市目前还处于示范项目展示阶段,大规模的建设还没有启动,有待于未来2年内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由于海绵城市建设已经纳入国家战略,很多社会资本、企业都已经关注这一领域,蓄势待发。没有列入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名单的城市,也在积极准备开展第二批申报,部分城市已经自觉地进行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安排,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Q6:海绵城市建设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如何看待PPP模式?
从目前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的进展情况来看,还是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没有解决,技术规范、产业、人才都不足以支撑海绵城市建设的局面。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家规范和标准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摸着石头过河成为试点阶段的主要特点。尽管2014年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指南》,但中国地域辽阔,气候、地理条件差别很大,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借鉴美国低影响开发经验,各省都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实施手册,让海绵城市技术能够落地;
二是海绵城市建设不仅仅涉及住建、水利、财政部门,环保、交通、农林、气象、规划等部门都要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某个部门牵头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都有局限性,需要国务院成立协调机构,统筹安排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流域海绵和区域海绵都要兼顾、照应;
三是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落实问题,需要各地尽快形成PPP建设模式,让民间资本尽早参与进来。政府要放下身段,树立诚信,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投资回报模式,争取海绵城市建设尽快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四是尽快解决绿色、灰色建设模式两张皮的问题。尽管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倡导了绿色排水理念,但是各地包括试点城市在内,原有的工程建设项目还在继续推进,市政道路、广场的设计、施工还是按照集中快排模式进行建设,地面水泥硬化情况还在加剧。同时,各种交通、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启动低影响开发技术,灰色工程增量在不断加大,对城乡生态环境的惯性影响还在继续,需要国家及时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低影响开发技术的约束力文件。同时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研究,对与建设海绵城市有关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增加法律保障,构建投融资平台,培养人才等,这些相关保障因素都需要及时创新跟进。涉及水生态的行政资源整合和行政体制改革需要率先突破。
Q7:巴黎气候协议对海绵城市建设有何推动作用?
不久前在巴黎气候大会上达成的巴黎气候协议,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无疑起到了推动作用。为确保本世纪全球气温升高幅度控制在1.5°~2°,各国都明确了自主减排的目标。而海绵城市建设能够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这正好与中国履行国际减排义务同步,可以说,海绵城市建设将伴随中国的减排这一历史进程。此外,巴黎气候协议明确了建立国际间碳交易市场的机制,中国也承诺在2017年建成碳交易市场。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碳排放量的量化及交易价格,将为减排行动提供天量的资金支持,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进程。在一带一路框架内输出绿色技术,也将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Q8:您对海绵城市建设有怎样的愿景?
海绵城市作为低影响开发的技术体系,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环境的生态化。而实现生态城市的骨架必须以蓝绿线为基础,意味着大量的湿地修复、还原、重建,城市水文特征趋于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把城市轻轻地放在生态里,人水和谐,身处森林,鸟语花香,生机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