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平台信息,市建管处对全市92家建筑业企业既有资质进行了核查。其中,66家企业的资质核查结论为合格,13家企业的资质核查结论为不合格。资质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将按规定注销其资质。
此次资质核查,市建管处自2016年11月-2017年2月对全市 92家建筑业企业既有资质进行了核查。重点审查企业净资产、企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 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是否达到相应最低资质等级标准条件。企业取得资质后承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报告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经过核查,66家企业资质核查结论为合格,12家企业部分资质类别等级资质核查结论为暂定合格,13家企业资质核查结论为不合格,1家企业申请注销资质。据悉,资质核查结论为“暂定合格”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2017年5月20日前整改完成,按规定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按规定注销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