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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从严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2017/04/075422 作者:郑峥
导读:4月4日,记者从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区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从严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等,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4日,记者从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区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从严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等,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我区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的防治责任。

1、要求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城区路段不低于1.8米。

2、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3、施工现场内的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设置合理并采用混凝土或铺砖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4、施工现场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洒水或固化措施。

5、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喷淋设备等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6、气象预报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8、现场堆放的砂石必须入池并进行覆盖,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覆盖存放。

9、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等。

 

我区建设、环保部门将开展扬尘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对监管不力,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监督管理人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建筑工地,纳入建设领域黑名单管理,扣除企业诚信分值。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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