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中医药回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开展回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工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的传习条件。
二是依托宁夏医科大学建立国家中药资源宁夏分中心,构建中药资源科研平台,加强与国家和各省科研单位、高校以及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站的沟通协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是建设并发挥好中华回医药文化博物馆(宁夏医科大学)、六盘山中药材博物馆(隆德县)、中国甘草馆(盐池县)等中医药回医药文化机构建设。开展中医药回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回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回医药文化品牌。
四是建设好集回医医疗、诊疗技术继承与创新、回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回医教育、回药研发和回族医药文化交流与技术合作于一体的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回医中医院,并将其纳入中阿博览会永久性会址总体规划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
五是以本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平台,举办“宁夏六盘山(隆德)药膳美食文化节”,邀请全国名厨名师开展药膳烹饪,举办健康养生讲座,使全区中药材走向全国。
六是以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积极谋划中药材产业“走出去”、“请进来”战略。
创造条件支持宁夏中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鼓励宁夏中药材企业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在境外设立科技示范基地,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出口,扩大高附加值中药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有效拓宽宁夏中医药回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