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获悉,4月18日,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
据了解,该系统具有信息登记复核、申请协调、统计分析以及政策发布、咨询功能4项功能,并设置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3类用户。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省内建筑业企业和完成信息登记的省外入闽建筑业企业,可使用已办理的信息锁登录管理系统,未办理信息锁的企业需申办后用信息锁登录。企业登录管理系统登记保证金有关信息,申请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逾期返还或违规收取保证金事项。
建设单位可使用信息锁登录管理系统查看复核施工企业填写的保证金信息并提交修改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人社、发展改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设置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用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采用用户账号登录管理系统,完成政策发布、协调处理企业有关保证金方面的投诉等操作。
县级清理规范工作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协调处理辖区内的投诉反映,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返还(退还)保证金。设区市可分析本地区和行业保证金缴交、返还和协调处理信息,直接或督促下级协调处理投诉反映。
省级可分析全省各种保证金缴交、返还和协调处理信息,督促全省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协调处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