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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文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

2017/06/071734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气象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7号)。通知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气象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7号)。通知于201761日起实施。3家部门已于20161231日前,初步完成了相关交接工作,并于20175月底最终交接完成。

该文件针对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等问题,优化并整合了3家部门在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并对我市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程序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要求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防雷设计说明、防雷类别的选取及采取的防雷措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防雷装置实体及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等工程资料。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定对建设工程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检测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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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市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7号)


文章来源:住建委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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