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提高招标采购效率的通知》提出,从本月1日起,全面放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在省政府服务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规模标准限制,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招标采购效率。
据介绍,自2015年海南全省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建设以来,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区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不设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子平台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海南在市县一级放开招标采购交易服务规模标准限制,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海南省提出,在海口、三亚、儋州、三沙4个地级市本级政府投资和市属国企投资或作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项目本地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子)平台开展招标采购交易活动。
对于其他已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子)平台的市县,上述类型项目原则上进入本市县平台开展招投标采购交易活动;未建立平台的市县,招标采购人可自行选择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互联互通的子平台开展招投标采购交易活动。
海南省明确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有不良行为的,一律进“黑名单”;不依法进场交易的,招标采购一律无效;对投诉案件和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一查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