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市下发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台州住宅全装修”制定了一张任务时间表。
这是该市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而推出的。
《意见》指出,到2020年,该市将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体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2017年,全市新建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2家以上。
在绿色建筑方面,《意见》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同时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
到202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以上。
根据《意见》,全市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新建建筑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全装修交付”。2017年10月1日起,椒江、黄岩、路桥、集聚区、台州经济开发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采用全装修建筑。2020年,所有新建建筑项目将全面推广全装修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