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报名资格江苏省复审未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徐州市2017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材料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了复审,省厅复审意见如下: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须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开具),年限不符的一律清退。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须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开具),年限不符的一律清退。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须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开具),年限不符的一律清退。
4、“图形图像制作”、“工商管理”专业不符合造价师报考中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一律清退。
5、“建筑工程管理”、“纺织工程与商贸”专业须提供个人档案中成绩单,查看是否有工程类主干课程,提供其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证书疑假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可扫描),并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补。
请需要核补材料的考生按照各自情况根据省意见要求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9月4日上午11点以前到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225(市职称办)办理核补,本通知同时通过短信平台或电话联系到个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核补材料的视为同意清退处理,清退后相关费用将在一个月内退到原缴费银行卡上,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