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9月1日~9月31日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刻制的通知
根据住建部《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行刻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18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站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现公布2017年9月1日—9月31日期间注册造价工程师经我省省内变更、跨省转入变更注册合格人员,查询领证通知和下载印章信息并自行刻章。
跨省转入领取证书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成都市的跨省转入及省内变更人员于每周四全天、每周五上午,持单位介绍信到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518室(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领取证书(不用带照片)。
2、各市、州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当地造价站领取证书。
二、执业印章制作按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由印章持有人或单位带上附件模板(如下),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刻制要求必须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的格式和要求刻制(详见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格式),不按要求刻制的,后果自负。
三、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样式如下(颜色为深蓝色):
附件:
1、2017年9月1日~9月31日省内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刻章名单
2、2017年9月1日~9月31日跨省_行业转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领证_刻章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