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印发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试行办法
2017/11/082406
作者:佚名
导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辅助作用,我站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辅助作用,我站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1月2日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