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吉建造〔2017〕14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802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此次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中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锁的使用加密锁登录,没有加密锁的使用“用户名登录”),填报2017年度各项统计指标 , 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报表(网上直接打印)报送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三、相关文件及附件请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最新公告/通知”中查询。
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联系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 系 人:韩志刚 汪吉程
联系电话:0431-8894091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