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8/01/092019
作者:佚名
导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9件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9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等14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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