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7]9号)文件的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802号)文件,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陕建发[2017]46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8年2月28日底前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进行填报;
二、请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员认真、如实进行本次企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对于不按时报送或不报送的企业将计不良行为信息;
三、本次统计报表自企业上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一式两份交于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401室;
四、在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与我站市场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武波,029-82258330。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