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工建协﹝2018﹞11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以下简称 “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以下简称“五点意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8﹞5号)的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于2018年5月4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开展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请各单位组织落实,认真做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组织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内工建协)统一管理。
二、参加人员范围
按照原建设部第150号令要求,取得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是造价工程师申办初始注册、延续和逾期注册的重要条件,造价工程师须及时学满规定学时,完成自身继续教育培训。
凡2018年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包括在内蒙古自治区已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均需参加2018年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组织全国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
根据“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至2019年度应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标准按照 “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中价协对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提供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2、企业培训等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造价工程师按照继续教育标准和要求,可采取“五点意见”列明的企业培训、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发表工程造价论文等其他继续教育形式,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造价工程师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用人企业原则上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面向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开展培训,应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按“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执行学时,培训前就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师资等相关计划报送内工建协、中价协,接受监督检查。培训企业对培训结果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出具学时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内工建协在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记录。
3、各种形式由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或个人自愿选择参加一项学习,达到学时标准即可。
四、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网络教育课程时间安排: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包括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8年课程播放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课程播放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5月4日起造价工程师本人可进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进入页面右侧“会员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入会申请,由中价协确认后,按“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8﹞18号),自2018年起中价协对个人会员免费提供每年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2017年度缴纳中价协单位会员会费1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价协免费对每家企业提供10个名额的2018年度30学时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课程。自2019年起中价协单位会员的在册造价工程师不再享受免费网络继续教育。
2、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必修及选修课均需要学满30学时,方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五、网络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1、课程播放时间:2018年课程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课程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学时安排及考试要求
30学时必修课或30学时选修课,须在开课当年完成。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原则上要求一次性学习2018至2019年度60学时学习,即30学时必修课和 30学时选修课程,使用学习优惠卡免费参加2018年30学时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除外。
3、网络继续教育教材
网络继续教育教材(每册58元整)可通过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教材购买”栏目在线交费或银行汇款自行购买。
4、免费参加2018年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中价协单位会员,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系统——企业会员开课”栏目中在线勾选本企业10名员工并直接开通课程,员工通过“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10位)在线学习。
六、其他事宜
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电力设计院西楼7层713室
联系人:张心爱 李 乐
传真/电话:0471-530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