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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官员以权炼金:山西百亩地神秘出让无人

2014/07/281686 作者:佚名
导读:一起震惊全国的国土局官员合谋造假、违法出让土地的弊案。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里村镇文敬村党支部书记王兰香怎么也没有料到,本属于该村的一块面积为7.67公顷(约115亩)的集体用地,竟然早在2006年神秘地变成了“国有”。更令其吃惊的是,一家名为临汾市三泰高新建材有限公司(下称三泰建材)的公司已经将其据为己有,并在2012年间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而村民们毫不知情。

随着检察机关的介入,一起震惊全国的国土局官员参与合谋造假、回避法定程序、技巧性操作、违法出让土地的弊案浮出水面。

消失的345万元土地补偿款

2014年3月20日,曲沃县人民法院判定,曲沃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邢来孝犯滥用职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时涉案的该县国土局用地股原股长张学功、土地储备中心原副主任席永华,也因同一罪名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记者获得的判决书及案卷材料显示,邢来孝在担任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期间,不正当行使职权,与用地方三泰建材原董事长王学亮共谋用虚假收据冲抵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345万元,致使土地所在的村集体、村民未得到任何土地补偿。

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山西省政府下发用地批复,同意将位于里村镇文敬村的7.67公顷土地用于一个“新型绿色环保”项目,用地方为三泰建材。按照程序,曲沃县国土局将负责土地出让的后续事宜。

故事由此潮起。

事实上,在此批复下发之前,三泰建材已经通过“以租代征”的违规方式实际占用。王学亮表示,他与文敬村签订了30年承包合同。2006年后,上级有政策要求规范土地市场,县里就要求他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合法化登记,他只好提交了手续,并得到批复。

按照程序,三泰建材办理这块土地还需要经过挂牌出让程序。2008年11月13日,三泰建材在缴纳了148万元的保证金后,单独参加了该宗土地的挂牌出让活动,顺利以738万余元的底价,获得了7.67公顷(约115亩)的土地。

记者注意到,在山西省政府的用地批复中,此地为“年产100万吨新型绿色环保矿渣微粉生产线”。而在此次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上,对竞买人资格的约束有两条,其一是竞买人要符合当地产业政策,二是竞买人要出示县发改委、县环保局设定项目的相关文件。这意味着,除了三泰建材以外,其他人被排除在竞买之外。

王学亮后来在接受检察院询问时承认,虽然按照程序进行了竞标,但因为他的公司所占土地已成事实,没有其它公司进行竞标。

据了解,在738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中,有345万元(即每亩地3万元)是应支付给土地所在村的土地补偿款,其余款项包括向省政府缴纳的合法费用以及土地出让金。对于每亩地给予3万元补偿的依据,邢来孝表示,这是国土局主要领导确定的。

根据时任曲沃县国土局副局长赵振泳的陈述,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是由储备交易中心来决定的,而按照规定,必须首付50%,其余的一年内缴清。

这意味着,从竞标开始,三泰建材即享受到了“优待”:仅缴纳保证金148万,远低于50%的首付规定;直到案发时的2012年,三泰建材尚余345万元未缴清。

为何未及时催缴出让金?邢来孝供述,当初确定的是,这部分费用缓交,等其他费用交完后,再来研究这笔钱怎么收。

而王学亮在检察院的笔录中陈述,因为公司资金紧张,一次拿不出全部出让金,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他找邢来孝支招,邢让他到村里开一张收到土地补偿费的收据或证明,由邢安排人想办法办理土地手续。

王遵命而行,他制作了一份402.5万元的虚假收据,并通过街头小广告找人私刻了一枚蒙城村委会的公章,将加盖了印章、伪造蒙城村会计签名的虚假收据交给邢来孝。

这份彻头彻尾的假收据,最终成为案件转折点。在三泰建材顺利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不久,失地村民愤而举报,检察院在调查土地档案中发现了这份证据,参与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邢来孝、席永华被拘捕。

席永华在讯问时供称,在核查、验票过程中,他发现这份收据收款方为蒙城村,与省政府用地批复上的土地补偿款属于文敬村不符,他曾向邢来孝汇报,但邢要求按他的意思办,他只能照办。

席并指出,法律明确规定,给群众的征地补偿款,应由土地管理部门支付,具体由土地储备中心执行,而不是用地企业直接向村里支付。这意味着,即便三泰建材真实向文敬村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其在程序上也是违规的。

土地被暗中卖掉

115亩“集体土地”被变性为“国有土地”,土地为三泰建材所有,这一切,文敬村村民都蒙在鼓里。

张学功表示,在征用农用地程序中,要求进行两次公告,分别是省政府批复前(上报征地方案时)和批复后(即发布补偿公告)。但由于当时时间紧,没有对外公告。

按照张学功的解释,三泰建材的项目是山西省“两会”项目,当时该县共涉及十多个“两会”项目用地要报批,上级部门有时限要求,任务很重,若按要求公告,则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国内著名征地实务专家、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说,政府在征地前要发公告,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在获得省政府批复后,公告征地补偿方案也是必要一环,因为这涉及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有些地方违法不予公告,其目的在于暗箱操作。

记者注意到,山西省政府在用地批复中明确要求,在三泰建材取得这块土地前,要落实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并妥善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应该公告补偿方案,但我们没有做。”张学功解释,在省政府批复下发前,三泰建材已经非法占有相关土地4年多,并且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协议,因此用地股没有制订补偿协议。在平常工作中,为了将非法占用的土地合法化,一般补办手续。

王令对此指出,在全国范围内,类似“以租代征”违法案例很多,若最终办理土地证,其操作手法大体相同,即由用地方对村集体给予补偿,然后由国土部门办理出让手续。

他指出,曲沃县国土部门官员以时间紧作为不予公告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关键的问题不是没有时间公告,而是不愿意公告,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国很普遍。”他说。

在王令看来,曲沃县司法机关动用刑罚追究国土部门官员责任的做法,有利于遏制泛滥的违法征占农民土地的现象,值得在全国范围推广。

离奇的听证会议纪要

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土部门公告补偿方案后,如村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国土部门需要召开听证会。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曲沃县国土局在办理该宗土地出让过程中,没有对外公告,却横生出一份听证会议纪要。该听证会议纪要上,有众多村民的签名和发言内容。

没有公告,为何召开了听证会?张学功对此解释,这跟报批程序的具体规定有关,因为程序上要求提供召开土地补偿标准的听证会纪要。

在是否存在这场听证会的问题上,曲沃县国土局分管局长、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均含糊其词。但多位村民陈述,他们是“被签名”,根本没有参加上述听证会,所谓的发言均是他人杜撰,并伪造假签名。

记者获得的里村镇政府的有关说明材料中明确指出,该县国土局在为三泰建材办理有关土地手续中,未召开过听证会,未经过公告,文敬村、蒙城村对此毫不知情,也未签署过公章,更未领过土地补偿款、补助款。

张学功后来表示,法律上明确规定征地前要公告,但在具体上报审批中,并不要求提供公告的材料,只需要听证会议纪要。他承认,之所以审批档案中出现听证纪要,完全是为了完善报批材料。

基于张学功不正当行使职权的行为,曲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张未依法完成应履行的两次公告,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造成失地村民对土地被征之事不知晓,并丧失主张权益的时机。且张的行为也使邢来孝等人滥用职权、不向三泰建材收取345万元补偿款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邢来孝、张学功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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