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监理报告制即将实行
2014/08/12672
作者:佚名
导读:【造价通信息网】日前,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今后太原市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监理报告制度将全面实行。
【造价通信息网】日前,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今后太原市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监理报告制度将全面实行。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监理报告制度中提到:为了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发挥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根据该报告制度要求,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管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立即整改;若情节严重,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
同时,对于在日常监督和巡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监理单位未及时上报的,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将对监理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分。若情节严重,将上报至市住建委进行严肃查处。
文章来源:info.zjt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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