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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用不存在的工程诈骗1600多万元

2014/08/27853 作者:佚名
导读:自称“二甲醚”工程专杜某,骗去受害人工程保证金,涉嫌诈骗金额1600多万元。

杜某,59岁,曾两度犯罪入狱。自称“二甲醚”工程专家的他,因涉嫌诈骗,本月20日被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称,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

给了600万保证金后 找不到人了

今年6月底,在四川做生意的浙江籍老板林某、王某,到宝鸡报案。据林某说,今年4月初,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杜某。杜某多次讲,他的公司陕西今日宏源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在陇县投资了年产120万吨的“二甲醚”工程,已经县上发改局、工信局审批,还特别强调,已交纳2028万元征地款,寻求施工合作。

林某说,自己随对方看了施工场地后签订了价值2亿元的钢构、土建施工合同,并交纳了60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杜某还开具了2014年5月8日工程开工的“进场通知”。

随后林某从成都组织了挖掘机、装载机、运输机等10台施工机械运到宝鸡,并从四川、浙江、宝鸡组织了近20人的施工队伍。结果直到案发,根本找不到杜某承诺的工地。林某说,事后才知当初对方带他看的工地根本不是“二甲醚”工地,而是一发电厂工程的工地。今年6月起,杜某电话不接,办公室不见人,仿佛从“人间蒸发”。

自称“二甲醚”专家 到陇县签协议

据警方介绍,2012年,自称“二甲醚”专家的杜某与陇县相关部门领导见面后,确定了合作意向。陇县工信局协助杜某注册了专门从事二甲醚项目而筹建的宏源公司,并破例让其把公司注册地址选在政府部门的办公楼。2012年12月9日,在媒体见证下,杜某与当地签订了投资43亿的二甲醚投资框架协议。

经陕西省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宏源公司2012年10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为二甲醚生产项目筹建,地址在陇县东大街57号(陇县工信局一楼)。

后来,杜某以方便技术人员生活为由,花费30万元,在宝鸡市高新区一写字楼租下12间房,并在一高档酒店隆重举行二甲醚工程开工典礼。

招揽施工队收取保证金 涉案1600多万

为方便网友查询了解公司和二甲醚工程情况,2013年宏源公司从江苏南京招聘大学毕业生王某,王某根据公司领导授意,制作了公司宣传网页。

办案民警介绍,公司迁到高新区后,杜某伪造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立项和环保批文等公文,并花费151万元,让上海一家化工咨询公司,设计了所谓“二甲醚”工程施工图。随后,大肆宣传招揽施工队,未经正规的招投标程序,而是直接签订施工协议,并让对方交纳数额不等的工程保证金,然后用种种借口一再拖延施工时间。

据警方初步了解,与林某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数十人,均因欲在杜某公司取得工程施工权,交纳了工程保证金,受害人遍布浙江、四川、江苏、陕西等地,涉案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间接受害者近百名。

曾犯虚报注册罪、合同诈骗罪 两度入狱

7月14日,在上海、四川、西安、咸阳、延安等地公检法及相关部门的配合,多警种的共同努力下,主要犯罪嫌疑人杜某投案自首。随后迫于压力,宏源公司执行副总裁孙某、副总高某等先后到案。

警方介绍,杜某1955年出生于四川省南充市一个农村,2003年因虚报注册罪被南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07年又因合同诈骗罪被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据不完全统计,从宏源公司成立到2014年6月,有账可查的招待费支出64万元,差旅费支出40万元,修理、租借小汽车花费41万元。宏源公司成立时,杜某尚负债120多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花7万元从北京某投资咨询公司借来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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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商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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