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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一楼房突降“瓷砖雨”造成财产损失谁担责?

2014/10/29849 作者:佚名
导读: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上,18岁小伙子小陈原本打算去见朋友,当他正走在莲池路人行道上时,突然天降“瓷砖雨”,其中一块直接砸中其头部,致使小陈当场血流不止。记者来到该栋降“

小陈受伤的楼上,外墙有多处瓷砖脱落。

现场:天降瓷砖,小伙被砸伤

昨日,记者在南充市顺庆区和平东路一家医院见到了被砸伤的小陈。当时他头上缠着绷带,正躺在病床上打点滴。说起当时的情况,小陈惊魂不定。

25日,时值周末,小陈打算找在莲池路经营奶茶店的朋友相聚。中午1点过,他行走在莲池路上时突遇路旁商住楼瓷砖掉落。据小陈回忆说,“当时我正走在122号门口,突然头被东西击中,剧痛无比,伸手一摸,全是血。”同一时间,多块瓷砖掉在小陈身边,瞬间摔成碎片。小陈立刻意识到,自己被瓷砖砸中了。一些路人也开始惊呼,“有人被瓷砖砸中了!”

“当时伤口不断出血,但我意识还是清醒的。朋友的店就在前面,我赶紧跑过去求助。”朋友看到小陈头上血流不止,吓了一大跳,惊吓之余,立即帮小陈叫了一辆三轮车,去了就近的一家医院。“整个过程就用了10分钟吧,还没到医院,我的头就开始眩晕了。后来医生告诉我说是因为失血过多。”小陈回忆道。到达医院后,医生立即为小陈做了止血、止痛、消毒处理,伤口共缝了6针。

伤情:重度皮外伤,轻微脑震荡

经检查,小陈属于重度皮外伤,伤口大约有6-7厘米,共缝了6针,没有伤及骨头,但是伴有轻微脑震荡。自25日起,小陈每天在和平东路这家医院接受治疗。医生介绍,“幸亏小陈年轻身体好,目前恢复比较理想。再观察一段时间,就可以回家静养了。”

知道儿子意外受伤后,小陈的母亲黄女士匆匆从南部县赶到医院照顾儿子。黄女士一边叹气,一边表示担忧,“医生说出院后还需再观察一段时间,希望不要有什么后遗症。儿子躺进医院才3天时间,就花了一千多块,现在这笔钱该找谁去赔偿呀?”

谁来担责房子属于集资房也无物管来处理

昨日,记者在事发地莲池路122号外面看到,该栋商住楼共6层,外墙上不少瓷砖掉落了,露出水泥墙。一楼一些商铺老板表示,房子的外墙瓷砖常常掉,早就该修了。其中一位女老板说,“有一天,我正在铺子外面打电话,突然一块砖就掉在我背后了,摔得粉碎。当时我就在想,这要是砸中人,得多惨。以后每次出去,心里都慎得慌。”

楼上一位居民也对此表示认同,“这房子早就该修了,房子是花园坝社区居委会早期修建的集资房,快20年了。现在房屋外墙掉砖,我们又没有物管,社区居委会应该负起责任吧。”

随着小陈伤情的好转,赔偿成了家人思考的问题。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路人,究竟该谁负责呢?

根据住户所说,记者找到花园坝社区居委会,一位陈姓主任解释道,房子是花园坝村修的集资房,大约是20年前。“当时卖出去,产权是被买断了的。这么多年来,房子的维护和维修都不关花园坝社区居委会的事了,不应该找居委会负责。” 小陈被砸伤离开后,地上散落的瓷砖碎片。

律师说法: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承担责任

记者咨询了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据廖丹介绍,出现此类高空掉物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不能确定哪个一户的瓷砖坠落,那么这一单元所有住户,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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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西都市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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