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可用于办理回购业务的债券与用于现券买卖的相同,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融资券、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回购利率由买卖双方决定。债券质押回购期限一般为:1天、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最长为365天。买断式回购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该主协议须具有履约保证条款,以保证买断式回购合同的切实履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的参与者有: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