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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违法建筑“傲然屹立” 或公职人员充当其保护伞

2014/11/141370 作者:佚名
导读: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

违法建筑为何能“傲然屹立”?

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投诉人透露,屡次投诉没有结果,可能与屋主儿子在横沥供电分局担任副局长有关。

近年来,城镇建设快速发展,违法建筑随之增多。然而,很多地方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视而不见,有的公职人员甚至充当违法建筑的保护伞。邻居实名举报,然4个月过去举报石沉大海,百姓自然认为是官官相护或者执法部门收受了贿赂,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失去信任,对政府的公信力失去信心。笔者认为检察纪检机关这时就应“该出手时就出手”,要行使犯罪预防职能,加强对政府执法部门公职人员的素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杜绝贿赂腐败,让违法建筑背后的权力保护伞无处可藏。

违法建筑之所以有禁不止、有令不行,除了执法不力和“保护伞”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达不到处罚的目的,导致一些业主不惜侥幸以身试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执法部门对违建工程的处理大多是“以罚代管”,一罚了事。而且罚款与违法业主的所得利益比起来,如同九牛一毛。权衡利弊,违法业主当然乐于铤而走险。面对这种情况,加大违法成本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效的选择。

说到底,要想治住违建“毒瘤”,一要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坚决斩断幕后“保护伞”等黑手;二是加大违法成本,让违法者讨不到丝毫便宜乃至“伤筋动骨”。当无利可图时,也就无人愿意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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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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