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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城市规划不是搭“积木”

2014/11/251044 作者:佚名
导读:不可否认,近年来很多地方官员初到异地,为了追求短期政府形象,匆忙规划、果断上马的不在少数。什么“路塌塌”“桥脆脆”“楼歪歪”“积木桥”不时的撩拨民众的视神经。

陈家祠广场被拆

4年前为迎广州亚运会,耗资8亿打造了西关最大的广场;4年后,因地铁8号线施工,广场又被拆了一半——今年9月,媒体质疑陈家祠广场被拆成了“短命建筑”,有市民直斥太浪费。20日,在由广州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到陈家祠广场集中视察时,广州荔湾区政府方面回应,“不仅没有造成浪费,还省了钱,加快了地铁建设”。

曾几何时,人们盼望“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就是生活实现小康的最大体现。现如今,地上地下拼命规划,已然成为部分地方城市建设执政一方首当其冲的任务。暂且不论是不是头脑发热“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但像4年前为迎广州亚运会,耗资8亿打造了西关最大的广场;4年后,因地铁8号线施工,广场又被拆了一半,成了“短命建筑”的规划。在面对质疑时,居然有“不仅没有造成浪费,还省了钱,加快了地铁建设”的说辞。不免让人嗤之以鼻。疑问的是,耗资8亿再拆掉,还省了钱,是崽花爷钱吗?这样“积木建筑”“短命建筑”让谁情何以堪?

不可否认,近年来很多地方官员初到异地,为了追求短期政府形象,匆忙规划、果断上马的不在少数。什么“路塌塌”“桥脆脆”“楼歪歪”“积木桥”不时的撩拨民众的视神经。就像报道中的广场拆除事件,不怪民众太挑剔,只怪规划太“幼稚”。如果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而荔湾区广场2009年才开始启动修建,如今因规划有变再次拆掉,这样的“过家家”游戏,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也打乱了城市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市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怎会是不仅没有造成浪费,还省了钱呢?

毋庸怀疑,耗资8亿元打造的陈家祠广场,仅仅建成四年就被拆除,好端端的景观变成一片片瓦砾,是那纳税人的钱打了水漂,肯定是浪费。更是与《城乡规划法》精神背道而驰,是权大于法的较量。也正如有专家所言,一建一拆的过程就是制造GDP的过程。建也GDP,拆也GDP。只是最令人痛心的是,有限的社会资源与纳税人的钱就这样付诸东流。其实从另一个方面也折射出当前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对官员违规成本过于低廉,也才造就了“领导一规划”留下一堆“短命建筑”“烂尾工程”的例子。

要防止城市规划,不能再搭“积木”的思路,城市绝非玩具厂,绝无随意推到重来的自由和空间。要杜绝“崽花爷钱不心疼”的不良现象,还要拿行政决策权开刀,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府“权力清单”;要改变“一言堂”的权力规划生态;更要完善政绩评价机制,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还要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让制造烂尾或“短命”工程的“败家子”感到崽花爷钱心要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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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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