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开展信息系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下称《标准》)工作,并于2017年底之前完成。
通知指出,各公积金中心新建或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在咨询设计阶段要明确贯彻的方法和措施;在招标阶段,要把贯彻《标准》作为项目招投标条件之一;在建设阶段,要按《标准》规定进行应用系统和数据库设计开发;在验收阶段,要将贯彻情况形成专门的验收测评报告。暂不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公积金中心,应按照《标准》要求,在现有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建立标准数据表,实现系统生产数据项与标准数据表中数据项的对照映射,确保能够覆盖标准数据表中所有数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