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京财综 [2000]760 号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京财综 〔1999〕1347 号),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该规定第八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和区县财政局、 建委负责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委托市和区县建筑节能 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简称建筑节能墙改办)具体实施。 第四条 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专 项基金支出预算, 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 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预算内个别项目的调 整,由建筑节能墙改办报经同级财政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坚持重点使用,优选扶持的原则。 第六条 专项基金除按规定返还外,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 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0〕127号)、北京市人民 政府令第80号《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 称专项基金)征收、返退、使用的预算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财政局是专项基金预算管理的主管机关。北京 市建设委员会和各区县建委负责专项基金的具体征收、返退、使用 工作。 第四条 根据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 随部门预算一同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的下一年 度专项基金收支预算。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预算一 经下达,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如有个别项目确需调整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2]66号),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于政府性基金,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 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经贸委统一制 定,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地方各级墙体材料 革新办公室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 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 第五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 设单位”),应按照
附件1: 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 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的要求,规 范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综[2007]77号)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实行分级 负责、分级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范围内的年度新型墙 体材料专项经费、科研、试点和技术改造项目预算的审核。 市和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的征收和编制年度专项基金使用预算,组织科研、试点和技术改 造项目实施和验收。市建委负责对各区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
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 基金返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加快我市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工作步伐,加强新型墙体 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工作,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更好 地为我市推广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发挥作用,按照《辽 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辽 财非[2008]817号)的规定,现将重新修订并经市政府审核同 意的《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规定》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沈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返退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沈阳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 全面开展,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 返退工作,根据《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2002年第142号)、《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非[2008]817号),结 合我
1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豫财综[2004]6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 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 《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 【1992】66号)、《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 002】55号)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结合 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 金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理。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解缴、使用和 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制定,各级财政、建设部 门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负责组织 实施。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解缴、使用和管 理应当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财综[2009]53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建设局(委),各县(市、区)财政局、建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 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 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 耕地,根
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 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新型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和《河北省墙体 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省政府令〔2007〕第5号),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财政 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四条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新型 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 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墙
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2009年4月14日以粤财综 〔2009〕53号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 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 政府性基金,按工程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县级市,下 同)分级征收,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 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专项基金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墙体材料革 新办公室,以下简称墙革办)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各级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墙革
lettersandcalls,anddopracticalthingsforthemassescombinegood,effectivethroughreachingpeopleattheserviceofthe"lastmile".third,fosterthedevelopmentofnewenergy,newgeneralsecretaryxijinpingstresseddevelopmentofinnovationforestrestructuring,revitalizationoftheoldindustrialbasesinnortheastchinaisthestate'smajorstrategy,central
从化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从化珠光投资有限公司年月日 工程名称 自编珠光·流溪御景花园四期商业街工程 (a、b、c、d区) 项目编号 工程地址从化市街口街大凹村地段层/幢数1.2.3层4幢 交款单位广州从化珠光投资有限公司交款日期 2010年12月31 日 预缴专项基金¥62350元报建面积6235m2实建面积6235m2 开户银行(如与原交款银行、帐号有别,请出示 书面说明)帐号 工程使用 墙材 情况 工程需用墙材总量(折合标准砖)共255386块 新墙材 生产企业 广州市正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墙材 品种 600*200*200 新墙材实际使用量:(400m3),折合标准砖204309块。 实心粘土砖用量:51078块。 设计使用墙材为: 经办人: 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 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要求,省财政厅、建设厅 重新修订了《河南省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
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您了解多少? 误区一:节能住宅,节能50%=电费少缴一半? 案例: 家住汉口某节能小区的张先生日前反映,2005年,因为看中广告中宣传的“节能环保住 宅”,自己花了高出同面积住 房近三成的价格,买下了这套面积135平方米的节能住房。当时房屋销售人员称这套住 宅因为采用了新型的墙体材料能够节能50%,可以比同面积非节能住宅节省电费50%,这 一点宣传让张先生动了心。然而,大半年过去了,电费并没有如那位销售人员说的那样减少。 因此,张先生觉得自己上当了,节能房似乎并不节能。 专家解惑: 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办公室总工程师童明德解释,所谓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中合理 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它应当包括新建建筑必须执行节能标准和已 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两方面。张先生的经历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现在的确出现不少对节能房 售前承诺的投
....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 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 省建设厅制定,由各级财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墙 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具体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专项基金征收、解缴、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 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 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 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 省建设厅制定,由各级财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墙 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具体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专项基金征收、解缴、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 审计和建设行
北京市建委、市规委、市计委、市财政局新近联合发出关于“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收缴的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费”,除必须保证工程改用新型墙体材料后的返退款外,均为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专项基金。基金实行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无偿使用主要用于:(1)推广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中间试验项目;(2)与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有关的重要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3)制订标准、规程和综合发展规划项目;(4)推广建筑节能、召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通过生产粘土砖占有土地资源造成的危害以及发展新型墙材是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举措等的论述,指出了新型墙材的发展应适应建筑节能的需求。认为,墙材革新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和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任务。
通过生产粘土砖占有土地资源造成的危害以及发展新型墙材是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举措等的论述,指出了新型墙材的发展应适应建筑节能的需求。认为,墙材革新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和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任务。
【法规名称】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颁布单位】 【颁布文号】 【颁布时间】 【实施时间】2010-9-1 【正文】 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节约土地和保护 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活动适用 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 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在保证其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 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具有节约土地、保 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以及坚固、耐用、安全等特性,并符合国家及省新型墙体 材料目录的墙体材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引言 能源问题是我国在本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能 否有效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关乎中国经济的前途,也 关乎全球的经济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有近30% 的能源消耗在建筑上,尤其在我国建筑能耗已经超过全 国能源消费总量1/3,且呈递增趋势。因此,在我国提倡建 筑节能、推广节能技术和应用新型节能保温材料已迫在 眉睫。 1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方案、设计、新建、改建和 应用过程中,履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纳新型建筑材料和建 筑节能新技巧、新工艺等,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 的前提下,减少供热采暖、照明、热水提供的能耗,并与可 再生能源利用、保护生态平衡和改良人居环境紧密联合。 建筑节能必须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1建筑物体形系数 建筑物的体型系数是表现建筑热工特征的一个重要 指标,与建筑物的层数、体量、形状等因素有关。
职位:勘察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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