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1 东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手册 目 录 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须知 ⋯⋯⋯⋯⋯⋯⋯⋯⋯⋯⋯⋯⋯ 2 2、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 4 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 6 4、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 7 5、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制度 ⋯⋯⋯⋯⋯⋯⋯⋯⋯⋯⋯ 8 6、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工作自查报告制度 ⋯⋯⋯⋯⋯⋯⋯⋯⋯ 9 7、人民防空工程维护责任移交和备案制度 ⋯⋯⋯⋯⋯⋯⋯⋯ 10 8、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11 2 9、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细则 ⋯⋯⋯⋯⋯⋯⋯⋯⋯⋯⋯⋯⋯ 12 10、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 ⋯⋯⋯⋯⋯⋯⋯⋯⋯ 16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须知 人民防空工程是国防设施,保护人民防空工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试行) (适用防空地下室) 为加强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明确双方的 权利、责任和义务,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程概述 1.名称: 2.位置: 3.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战时用途: 5.平时用途: 二、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 1.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依法由建设单位负 责。 2.若建设单位合并、分立的,依法由合并、分立后承受 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负责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若建设 单位注销的,应当事先落实防空地下室使用和维护管理承接 单位,向其移交防空地下室工程档案资料,同时按照规定协 助承接单位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 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变更登记手续。 3.为防止防空地下室弃置、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建 设单位可依法自行或者委托单位实施防空地下室日常维护 管理,也可以约定由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维护管理。建设单位 委托物业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表 编号: 使用单位 或者个人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工程地址 建筑形式 □单建式 □附建式 平时用途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地上 使用面积地下 出入口 情况 数量 防护设备 安装情况伪装房 建筑面积 计 划 每 年 营业额或产值万元平时在地下室 工作人数 人 其中下岗 就业人数 人 上交国家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使用期限年至年 使用单位或个人盖章 年月日 区(县)人防办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 发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三份,由市、区(县)人防办和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各一份。 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 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总平面位置图 1:500 注:此表一式三份。由市、区(县)人防办和使用单位各一份。
个人收集整理资料,仅供交流学习,勿作商业用途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进行防空袭 斗争的战备设施。为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使其平时 保持良好状态,战时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颁布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和《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人防工程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dk6vyybw2d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修建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 及其附属设施含结合民用建筑而修建的防空的下室、建国前遗留 的防空工事等,以下统称人防工程),应按本细则进行维护管 理。dk6vyybw2d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划分: 一)市人防办公室责任对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 督、检查。 二)区市)人防办公室责任区市)公共人
个人收集整理仅限参考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进行防空袭 斗争的战备设施。为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使其平时 保持良好状态,战时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颁布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和《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人防工程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dk6vyybw2d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修建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 及其附属设施含结合民用建筑而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国前遗留 的防空工事等,以下统称人防工程),应按本细则进行维护管 理。dk6vyybw2d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划分: 一)市人防办公室责任对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 督、检查。 二)区市)人防办公室责任区市)公共人防工程含辖区内 中、小学的
1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市人防办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 管理,使其在平时能保持完好状态、合理利用,充分发挥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战时能掩蔽人员、储存物资,充分发挥防空战备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各类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均属本细则维护 管理范围。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 原则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工作,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维护 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类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的具体实施,由投资、使用或者受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或者个人 负责。 第四条人防工程应当与该项目的地面主体建筑作为整体, 由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统一实施维护管理。 各单位
沈阳市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10830 【实施日期】19910830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平战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防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的战备工作,它的根本 任务是为战争和灾害来临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条件,避 免和减少国民经济损失。平时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发展经济,也是加强城 市立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人民防空建设必须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 重点建设”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稳步发展、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的原 则,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防战备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领导,及时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抓好本规定的实施。计划、 建委、财政、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 aaaaaa 沈阳市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10830 【实施日期】19910830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平战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防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的战备工作,它的根本 任务是为战争和灾害来临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条件,避 免和减少国民经济损失。平时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发展经济,也是加强城 市立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人民防空建设必须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 重点建设”的方针、遵循实事求是、稳步发展、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的原 则,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水平。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防战备建设平战结合工作的领导,及时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抓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部门:xxx 时间: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 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 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 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 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b5e2rgbcap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守 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人防工程建设与 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 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
1/1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工程设置标志牌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防与法律教育 【发文字号】穗民防法[2015]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工程设置标志牌的通知 (穗民防法[2015]3号) 各区、县级市民(人)防办,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为方便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识别,增强对人民防空知识 的了解,便于战时迅速就近掩蔽和平时应对自然灾害,依据《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 定》,现就我市人防工程标志牌制作、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防工程标志牌分为:出入口标志牌、指引标志牌、工程概况须知牌、通信警报 间标志牌、提示标志牌。 二、本通知适用于除依法认定的保密工程外
1 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 (2011年4月26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2011年7 月29日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西省人民 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使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 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公用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 护建筑(以下简称结建人防工程);结合城乡地下空间开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统 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正>《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淮安市人民政府文件 淮政发[2007]84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淮安军分区 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各委、办、局,市和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现将《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淮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 增强城市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 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 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
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 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 称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 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人民防空专业队、医疗 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城市 地下空间开发修建的地下工程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人防 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 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坚持与经济建设 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
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 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 称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 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人民防空专业队、医疗 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称防空地下室)结合城市 地下空间开发修建的地下工程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人防 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 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工程建设应当坚持与经济建设 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
地级市人民防空工程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表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 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月日 地级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 报审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建设地点项目性质 占地面积总层数抗震等级 地面结构类型地下层数工程类型 地下结构类型地下建筑面积防护等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及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及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批准 文件 编号 及日 期 立项批文用地批文 规划红线规划文本 方案会审扩初会审 建设单位报审说明 经办人:年月日(公章) 注:1、项目性质指新建、扩建或改建; 2、工程类型填写坑道、地道、单建掘开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家庭避难所、平战兼顾地下 工程等。 3、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小型项目初步设计报审,均应填写本报审表。 工程项目设计概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建设地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155号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已经2003年4月30日省人民 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金山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 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 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 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 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 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保 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建 设、维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应当坚持与经 济发展相结合、与城市建设管理相结合、与防灾减灾救灾相 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 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应当协助做好人民防空 工程建设与维护的服务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 规划、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规划,并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意见后,报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人民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二年四月 制定 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 人民防空工程坐落:市(县)区(镇)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生效后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 1.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元,共计元; 2.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 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 (1998年4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根据2001年8月27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150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第三 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 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本 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 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 防空的地下室。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应当遵 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市和区、
职位:港口与巷道监理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