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 (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 促进工 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7年 5月 1 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 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 [1992] 价费字 479号)自本规定生效 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 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 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 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 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9/05/22实施日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建保[2009]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2009年06月01日 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政策,健全 制度,加大投入,全国各市、县基本建立了以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廉租住房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08年底全国还有747万户城市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亟需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为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 年5月1日起执行。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 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 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 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文件 2 附件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 和监理人的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 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 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 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3 附件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 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 年5月1日起执行。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 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 年5月1日起执行。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 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 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 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 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 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文件 2 附件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 和监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委、建 委、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交通委 员会,天津市、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交通委员会、 市政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十 二五”规划》,促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预防 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交通资源合理配置,倡导绿色出行,针对当前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日益恶化、出行比例持续下降的实际情况,就加强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重要性 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是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
蕿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膆(2007年3月30日) 莄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羀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 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蚈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的监督、管理。 羅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 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 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 场调节价。 莃第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 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 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 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文件 2 附件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 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 年5月1日起执行。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建设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 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 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工程监理收费通知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 150016.5 2100030.1 3300078.1 45000120.8 58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清 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的通知 发改外资[2005]1521号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自2003年7月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 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精神,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对全国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2004年10月,国土资源部向国务院建议 在国土资源部会同建设部等部门继续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审 核基础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开发区的设立进行总体审核。2004年底, 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议,并经国务院领导批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工作转由国 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目前,已有141家国家级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其中, 国土资源部公告2批95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1批46家。 为进一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
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 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 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 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工程监理收费通知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玉 第九、十期(总第529、530期) 云南省能源研究会2008年5月18日云南省节能协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 发改环资[20o8]7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 (局),有关中小企业: 为规范节能项目节能量的审核方法、审核程序和审核行为,我们编制了《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 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转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云经节能[2008]144号 各州(市)经委、财政局,有关省属企业:
20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发改委建设部等9部委56号令)word版——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
职位:助理暖通空调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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