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 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 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 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 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 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 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 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 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 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 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 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 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
1/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 色施工导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粤建质[2016]24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11.16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 (粤建质〔2016〕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导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径向 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6日 2/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
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 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 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1- 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 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 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 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2016-11-1616:23:00 【字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 号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 加快发展绿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 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 及拆除工程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2016-11-16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号发布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发展绿 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 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 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工程 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
1 2020年4月19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筑工 程绿色施工的管理 办法暂行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年4月19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 行) 来源:本网时间:-11-16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月16日以粤建质〔〕242号发布 自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 式,加快发展绿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 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文档仅供参考 3 2020年4月19日 第二条在本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2016-11-16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号发布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发展绿 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 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 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工程 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2016-11-16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号发布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发展绿 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 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 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工程 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1月16日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粤建质[2016]242号)的通知,现转载如下。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 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以 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全省联网年度累计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 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年度扣分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 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质[2009]1号)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 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 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2月21日向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 理办法》的通知 2012-10-24 粤建法[2012]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 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范工期确定行为,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 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保障合理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为加强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范工期确定行为,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9月17日颁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2〕112号)。现将该办法具体内容转载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保障合理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 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法〔2012〕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 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范工期确定行为,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9月17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 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保障合理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职位:制冷项目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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