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
6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5年6月12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 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并对条 文顺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 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7日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1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质与资格 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四章文件编制与审查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 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 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活 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 2 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 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增加行政处罚权力1条 ——类别建筑工程勘察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总理李克强 2015年6月12日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新增) 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责任裁量标准 1 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 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 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 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处 罚。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例》第四 十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 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 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 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 28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第七条合并为一条,修改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 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申领资质证书的条件和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修改为:“本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因出省 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需要办理出省证明手续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办 理证明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来本省承接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条例。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执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 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 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本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已由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7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7月21日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1年7月21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 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目录 条例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勘察设计市场管理 第三章勘察设计文件编制 第四章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条例简介 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 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有 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 施工的原则。 建设
岩土工程界 第10卷 第4期施工经验 量不大于5%;水玻璃模数为214~314,be=30°~ 45°。 水泥尾矿砂浆主要是针对岩溶裂隙发育咧 岩土工程界 第10卷 第4期施工经验 量不大于5%;水玻璃模数为214~314,be=30°~ 45°。 水泥尾矿砂浆主要是针对岩溶裂隙发育 薍 岩土工程界 第10卷 第4期施工经验 〔收稿日期〕 2006-11 系统—预制钢筋砼芯桩 水平向增强系统—土工格栅 从加筋碎
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 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 适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与服务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勘
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7年3月3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 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建设工程 投资效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 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 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的
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近将《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在网站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职位:路桥造价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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