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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XX 08/2006 政策 ZhengCe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 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 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监督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 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 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 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 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 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
第1页 @ ** 网 www.***.***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料 编 号: 建质 [2006]192 号 @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6]1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准的贯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 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住宅设施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 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 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 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 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 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 建筑节能质量监督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6]1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的贯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 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 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 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 负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建筑节能质
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6]1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 局: 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的贯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 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l件l视i窗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上 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 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l监督规定)、《民用 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ll殳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12·2006年第11期 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 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反对民用建筑 工程质量实施督管理的,必须遵 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足指居 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一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ff)=、施工图审查机 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j当 遵斗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1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 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 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 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各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部2006年7月31日出台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各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包括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须同时报送有关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建质[2006]19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 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 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
广州建筑!"#$!%&’"#()&*+,)+"(,!""#年第$期 建设部出台《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部近日出台 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等单位各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如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 重要内容之一。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 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 备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办法》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包括建筑节能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建质[2006]192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 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 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 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小编希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 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 越追求生活环境的舒适,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却愈发严重。因此与环境保护息息 相关的“节能”就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热点问题。而建筑工程节能问题更是与每 个人的生活产生密切联系,所以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应该 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普及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 准,建设部日前出台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各 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达不到节能要求 具体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12·2006年第11期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 彻落实,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 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 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 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 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 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
12 城市规划通讯 chengshiguihuatongxun 2006.16 法规动态 建设部出台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 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部日前出 台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 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 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各自应当 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工程 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奖活动。 《办法》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在组织设计方案评 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不 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 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材料和产 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 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在组织建筑工程 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
1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建筑 节能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之 一。 2、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 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 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 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 2 其符合建筑节能指标。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 者伪造检测报告。 6、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建质〖2006〗192号) 一、建筑单位的节能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2、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 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 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5、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步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 6、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竣工
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部近日出台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各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如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办法》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包括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须同时报送有关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办法》规定,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奖活动。建设部出台《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及测绘 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测绘生产、经营活动的测绘单位,测制、提供的各类测绘产品, 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测绘产品,是指以不同开工的信息载体,测制、提 供的模拟或数字化测绘成果。其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 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与地图 印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测制、提供测绘产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质量第一、 服务用户的原则,保证提供合格的测绘产品。禁止伪造为粗制滥造测绘产品;不 得损害国家利益、
职位:高级给排水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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