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建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1.2.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 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遵照国务院 《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 1.3.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 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以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1.4. 重伤死亡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 有关规定执行。 1.5. 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 行。 2. 工作主体职责 2.1. 公司、分公司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 患制度;负责对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自管理 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2.2. 项目部负责项目管理
xxxxxxxxx有限公司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 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督促全县交通运输企 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知 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 康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工作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定义与分类: 1、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稳定状态以及管理上的不完 善。 2、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不大,隐患整改难度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 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7第16号),经公司安全生产领 导小组决定,制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 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 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 患。 二、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总经
工程 生产安全综合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 高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时快速反应能力,防止衍生事故,迅速有序地 开展事故的应急抢救工作,将事故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 度,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组长: 2、组员: 3、报险员: 4、抢救员: 5、警戒员: 6、联络员: 7、疏导员: 二、职责分工: 1、组长:领导组织检查预案的落实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负 责组织指挥,安排人员调查,分析处理,组织总结制定预防改进措施。 2、组员: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参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突发事件 发生后,参与配合上级各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制定预 防改进措施。 3、报警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或999。 (1)工伤事故。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清事故发生地点、 时间、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及具体情况。事故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课程 实训报告 班级: 姓名: 指导老师: 实习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月21日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工程系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第1页共20页 目录 1实习简介..............................................................................................................................................................2 1.1实习目的和要求....................................................................................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 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 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 和重大事故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 2009-12-21 京建施〔2009〕889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安全监管局,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和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 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 规定 2 二〇〇 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 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 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 和重大事故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 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 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 和重大事故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 事故和重大事故。 区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 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 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 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区(县)建设委员会和经济技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 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 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 和重大事故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 2009-12-21 京建施〔2009〕889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安全监管局,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和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 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 规定 二〇〇 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 事故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 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 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 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 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 和重大事故
02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 患处理规定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 患处理规定》的通知 2009-12-21 京建施〔2009〕889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集团、 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北 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 京建施〔2009〕889号 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 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 局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 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 安全事故报
1 附件1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 工程类别施工环节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易引发 事故类型 判定依据 工程管理方案管理gg-001 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危险性较大工程或新工艺、新工法的专 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 专家论证、审查;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坍塌等jtgf90-3.0.2 辅助施工 工地建设 gf-001 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 崩等危险区域 坍塌jtgf90-3.0.8、4.1.1、 4.1.2、4.1.3、4.4 gf-002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实施火灾 围堰施工 gf-003 未按设计或方案要求施工围堰;未定期开展围堰监测监控,工况发生 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 坍塌、
泰州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现结合实际,制定泰州市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 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 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 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 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 死亡
满洲里热电厂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 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 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 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txt年轻的时候拍下许多照片,摆在客厅给别人看;等到老了, 才明白照片事拍给自己看的。当大部分的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 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本文由张磊fat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编写此案例抚慰受难者遭受的伤痛,警示公司员工珍爱生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督 促各级单位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了远离伤害,请让我们共同行动——珍爱生命从 我做起 前言 公司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采取安全专业化管理体系推进,检修安全工 作程序(sjp)、标准操作程序(sop)基础管理试点导入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集团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 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规定》和《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节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 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 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第二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企业施工
文章以某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在五个多月中连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为例,从多角度、多层面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建筑单位与施工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因此造成建筑市场混乱,诱发了生产安全事故。
-1-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2- 目录 一、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 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 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0- 四、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6- 五、中毒窒息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本文由张磊fat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总裁室运营管理组编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编写此案例抚慰受难者遭受的伤痛,警示公司员工珍爱生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督 促各级单位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了远离伤害,请让我们共同行动——珍爱生命从 我做起 前言 公司对安全生产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采取安全专业化管理体系推进,检修安全工 作程序(sjp)、标准操作程序(sop)基础管理试点导入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集团钢铁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但是,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 形势依然严峻,工亡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只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监管,吸取事故教训,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才能持续
职位:采购与质量管理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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