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体规定 1.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 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 3. 各部门(班组)必须指派负责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4. 矿山管理部门及员工每月假期为 4 天,中层管理者每月假期为 7 天,高层 管理者为 10天。 5. 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 16日。 第二条 考勤员职责 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作出报告。 第三条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 第四条 各部门应在次月 5 号之前将上月考勤上报到办公室进行汇总、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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